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8-29 16:15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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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才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乡村教育 促进家校共育的建议》(第600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整合师资力量,优化城乡教师流动机制 

  1.推动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鉴于农村生源萎缩、学科教师富余的情况,调剂约150名农村富余学科教师及处室中层干部到城区学校交流跟岗学习,提升农村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同时解决城区学校学科教师紧缺问题。 

  2.鼓励城区教师下乡支教。一是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职务“周转空岗”池。设置教师职称“周转空岗”池,专项用于到农村校、薄弱校、分校支教满3年且教学综合评价位居全市平均分之上的教师。二是完善职称岗位竞聘量化方案。在教师职务内部细化等级竞聘量化考评办法中,设置农村工作分、支教分。三是提高支教教师经济待遇。到我市镇区、乡村公办学校支教交流或挂职的在编城区教师,同等享受工作所在地乡镇工作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四是严格落实参评高级教师须具有农村教学经历的要求。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要求,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须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 

  二、完善奖惩机制,相关优惠政策向农村校倾斜 

  1.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优教优酬”原则,实行差别化发放。一是发放乡镇工作补贴。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按300-500元实行差别化发放。二是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根据《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安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教〔2020〕55号)要求,划拨专项经费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全市补助对象人均每月500元标准在考核基础上予以差别化发放。 

  2.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优惠政策向农村校倾斜。一是农村教师参评中高级教师职称时,在专业要求、教学业绩(论文、公开课、课题)、教学经历等方面予以降低要求;同时在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推荐申报时,按不低于总数20%的比例,单列名额专项用于乡村教师推荐申报。二是教师评先方面,在下达永安市和教育局优秀教师名额时,对乡村教师予以提高比例;在推荐三明市级及以上荣誉时,对乡村教师予以单列推荐。 

  三、多部门联动,关注乡村教育 

  一是落实好儿童福利保障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加强动态管理,认真摸排,精准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家庭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做到一人一档,“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开展好关爱帮扶工作。继续实施“福蕾行动计划”,链接资源,与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对困境儿童进行身心健康关爱服务,帮助他们消除不良情绪,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利用寒暑假、周末等节假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户外活动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安全常识培训,丰富儿童假日生活,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三是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走访制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状况及学习情况等,发现有困难的儿童,及时对他们进行帮助。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数据信息,为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开展帮扶活动提供信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四、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配合社区、乡镇(街道)在醒目处设立“成才榜”公布考上大中专学校的学生名单,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让家长明白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积极推动乡村学校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宣传考上大中专学校的学生风采和家庭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家庭、学校、社会紧密配合,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和水平。同时发挥好乡镇基金会平台,为所在乡镇学校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等给予表彰奖励。如:洪田、青水2022年共发放奖励助学金17.63万元。 

  

    领导署名:刘金坚   

  联系人:王安成 

  联系电话:0598-3633625 

  

永安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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