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0035
坐落于永安市名流公馆小区10幢2-1001室,房屋建筑面积118.26平方米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永房权证字第201081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永国用(2011)第10084号)所有权人为林清镜(被继承人)、江花青,林清镜(被继承人)于2017年12月07日死亡。继承人江花青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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