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淦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编号(2021)第035号)

日期:2021-04-25 11:01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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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美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永安市殿坑路1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永房权证字第20072964号遗失,现权利人刘美淦申请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补发该不动产权利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燕江南路496号),联系电话:0598-3618026。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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