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1055

日期:2021-04-26 15:26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 | | |

  

  坐落于永安市中山路919号8幢1单元401室,房屋建筑面积82.11平方米的不动产所有权人为吴月秀、廖首团,吴月秀(被继承人)于2007年01月21日死亡, 廖首团(被继承人)于1997年07月12日死亡。继承人廖明珠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4 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