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44)

日期:2021-10-09 09:43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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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503531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503532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504678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504679号 

卢建宝、林淑萍 

预告登记 

  

永安市城区五洲凯旋门小区16幢1409室、1408室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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