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 2022004
坐落于永安市城东大道2233号14幢204室,房屋建筑面积125.13平方米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21)永安市不动产权第0014283号)为李安、陈传秀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安于2021年11月22日死亡。继承人陈传秀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8-3618026
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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