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公安局统一要求,永安市民政局、永安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三是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社会各界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事先确认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查询途径如下:一是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二是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面谈等方式及时举报:
1.举报电话:0598-3653997、3611639(传真), 0598-3633519;
2.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永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邮编:366000。
永安市民政局 永安市公安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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