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团市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8-09-30 16:30 来源: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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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119日至1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永安团市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3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市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市委于35日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团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市委党组书记肖志滨任组长,组织纪检委员林淑华、宣传统战委员董丹雯任副组长。迅速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人、时限要求,确保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2.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团市委把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3次支委会、1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1次专门集体约谈会,针对6个方面12项共27个问题,全面抓实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领导每周汇报一次整改工作进展,研究完善整改措施,集体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逐一整改、逐项落实,确保立行立改、整改有效。

  3.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开展整改回头看,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群团改革的源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增强理论政策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修订完善《2018年团市委党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队伍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知识学习。截至8月,团市委党组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同志反腐倡廉实践、意识形态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专题讨论。二是丰富理论学习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同步学习的形式,组织全体领导党员干部利用党员e家平台开展学习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全体党员顺利通过线上平台测试,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增强贯彻执行效果。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深入理解和把握,做到政策、决策精神有传达、有部署、有落实;对各级各类会议精神进行准确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反馈问题:学习教育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坚持完善制度。修订完善《2018年团市委党组学习计划》、《2018年团市委党支部工作计划》、《团市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二是坚持规范落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主题学习,每次学习做到“六个齐全”,即会议通知、学习提纲、会议记录、主持词、学习笔记、现场照片等资料齐全,力求做到规范动作到位。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学用结合,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党章党史党规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

  3)反馈问题:党员干部学习态度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对前期“两学一做”学习心得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内容,要求立即整改,进一步端正学风。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每次党组专题学习后撰写学习心得上交,组织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检查,杜绝学习心得雷同抄袭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反馈问题:团市委党组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会前酝酿不充分,民主决策氛围不浓,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全体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团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团市委党组会议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团市委党组集体决策。三是加强程序规范。以制度形式明确重大事项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实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在议事中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态。要求党组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证明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的观点、意见以及表决情况和决议等,会后以党组名义形成会议纪要。严格文件印发,对需要党组发文文件及时以党组名义下发,截至8月,以党组名义发文11件。

  3.关于贯彻上级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反馈问题:层团组织“建而不活”的问题仍然存在,新领域新阶层团组织建设相对滞后,非公企业中团组织建设不到位,部分团员不能及时纳入组织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整改。对全市710个团支部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定级分类,对被评定为“差”的70个软弱涣散团支部通过下派团建指导员的方式进行整顿转化,目前已撤并7个“空壳团支部”;及时了解我市新增非公企业数量,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非公企业团支部,20172月成立的永安安然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团支部和20175月份成立的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积极指导非公企业团支部开展岗位练兵、婚恋交友等活动8场,有效凝聚青年。

  2反馈问题: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对团员青年吸引力不足、影响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委会、工作例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到青年对团市委工作的建议意见23条,制定下发《2018年度永安团市委工作要点》,以青年关注、青年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18场,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吸引力。二是实施跨战线联建。结合我市实际,突破传统团建方式的束缚,探索实施联合团建模式,制定机关企事业、乡镇(街道)和学校的三条战线直属团组织联建工作制度。根据“以强带弱、优劣互补”的原则从三条战线的团委中各选取一个组成共建团体,共组成15个联建团体,实现信息资讯共享、团员管理联动、阵地资源共用、典型经验互鉴。

  3反馈问题:工作上缺少特色和亮点,存在墨守成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组织机关干部到泉州、厦门等地学习共青团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在广泛学习、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党建带团建——强化团队意识创先争优”、“党建带团建——青年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党建带团建——跨战线联建激发团组织活力”等方面探索创新,总结提炼了“竞争入团”、“125”团建工作机制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一品多特”品牌创建,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一品多特”项目争创工作的通知》(团永委〔201811号),引导基层团委根据本地和本单位实际,结合党政中心、青年需求,设计符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发展、满足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品牌工作和特色工作。

  4.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反馈问题:党组成立以来,未安排一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组织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利用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传达永安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让全体党员干部认识到意识形态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团市委意识形态分析制度》,做到每年至少解决2个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三是压实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团市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意识形态相关职能工作岗位责任清单,做到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18年“三会一课”安排表,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的负责人及时间节点,确保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上好党课。二是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先模人物学习等作为重点内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广泛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永安苏区革命历史陈列馆、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永安博物馆等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组织参观“中共一大到十九大”主题展,或通过党员e家、党建微信群等方式,全面开展思想教育。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对党员领导和党员的出勤率、学习记录进行督查,对缺席严重、组织生活散漫的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增强“三会一课”的实效性。

  2)反馈问题: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制定下发《2018年团市委党支部工作计划》,明确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增强廉洁勤政和强化主责主业等4个方面的工作要点,每季度对支部工作进行总结。落实每月1次支委会、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及党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规范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支部手册、党员学习活动手册要求,将党组织的系列学习、会议、活动等内容及时、规范记录在册。

  3)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永委组综〔20181号)和《关于开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87号)文件,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做好会前筹备、谈心谈话和意见建议征集等工作,经过梳理共收到4方面共9条建议,并在会上通报《中共永安团市委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7名党员领导干部逐一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又坦诚相见地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目的。

  2. 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反馈问题:存在党组织联系不紧密,党团共建目标管理未建立,团组织主动寻求指导不足。团干队伍建设缺乏活力,活动开展较少,个别团组织甚至处于“空壳化”和软弱涣散的状态。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衔接上还有差距,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等迫切需求和服务贫困、残疾、无业等青年群体方面,缺乏有针对性地推进措施。创新学习形式、运用新型媒体的能力有待开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建立党团共建目标管理机制。将“党建带团建”列入2018年团市委工作要点,找准党团共建的切入点,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增强团员意识,实施青春助力精准扶贫、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工程,实现党团共建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团组织建设。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利用现场会、业务会等契机,对200余名团干部进行团史、团务知识培训。对全市710个团支部进行定级分类,整顿转化后进团支部40个,巩固提升中间团支部100个,培育新增先进团支部70个,撤并“空壳团支部”7个。三是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创建。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婚恋交友、精准扶贫等青年迫切需求,明确2018年团市委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巡察整改以来,举办农村青年现代农业培训班、“青年大学习”基层团干专题培训班,服务200余名青年;举办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3场;举办青年交友联谊活动4场,服务青年200余人;以爱心储蓄助学、走访慰问、爱心义卖等形式开展扶贫助学活动5场。四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党员e家、“党建带团建”微信群等方式,发挥永安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微博的作用,开设“十九大青年说”、“团团小课堂”、“团建风采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网上专栏,利用好互联网工具开展交流学习,传播正能量,不断扩大团组织影响力

  3. 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1反馈问题规章制度照搬照抄,没有结合实际制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做自我批评,并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对团市委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合理、不规范的8项规章制度,结合团市委实际,进行修订。

  2)反馈问题:党组成立后,一些制度未及时修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全面修订完善。以《永安市委工作制度》(永委[2017]8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在保留现行合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团市委规章制度19项,形成《永安团市委工作制度汇编》。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将制度汇编印刷成册,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确保团市委各项工作制度有章可循、严格落实。

  3)反馈问题:一些重要文件未正式行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立行立改。巡察整改期间,对上级和我市重要文件及时行文,制定出台《共青团永安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团永委〔201738号)、《共青团永安市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二是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团市委办文管理制度》,明确今后对中央、省、三明及我市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等精神,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的基础上,以文件形式正式行文。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反馈问题:工作部署安排不到位,党组成立以来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专题会,总结回顾2017年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和党组成员分别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诺。制定下发《2018年团市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实做到年初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年中督查落实,年末总结反馈。针对方案未改动的问题,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做自我批评,并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20183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制定《2018年永安团市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共青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反馈问题: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少、落实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健全完善“一岗双责”机制,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督促分管领导对分管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摆提醒。督促分管领导对分管干部、挂包乡镇的团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4)反馈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管,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二是重视谈话提醒。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开展书记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下属事业单位的提醒谈话2次,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好。三是注重总结反馈。召开述责述廉汇报会,班子成员重点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等四个方面工作进行深刻查摆、剖析,接受了市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团市委、青少年宫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公务接待普遍“三单”不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完善。团市委及青少年宫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三单”管理。一是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组织全委干部学习《关于“三公”经费财务报销的规定(暂行)》(永财文〔2014161号)、《永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永委办〔201788号)、《永安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永委办〔201824号)文件要求,明确规定,规范落实。二是规范接待流程。由办公室牵头,完善《团市委公务接待制度》、《青少年宫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等,做到“三单”齐全。三是对2013年至2015年办公室负责人及青少年宫负责人进行约谈。

  2)反馈问题:超标准范围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严格贯彻落实《永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永委办〔201788号)文件精神,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3)反馈问题:接待酒水出入库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今后将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永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委办[2017]88号)文件执行,严格执行省内接待一律不上酒水规定。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警示教育。20154月,团市委驾驶员公车私用,经团市委自查发现后,责令驾驶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团市委全体干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00元,扣除其年终绩效奖20%20164月,市纪委查出青少年宫驾驶员公车私用,团市委立即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由团市委、青少年宫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体干部内予以通报批评,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00元,扣除年终绩效奖2000元,同时对团市委分管青少年宫副书记、青少年宫主任进行廉政谈话,扣除青少年宫主任年终绩效奖20%。在以后团市委的大小会议中,将两起问题作为警示案例反复强调,警醒全体干部职工遵守相关制度,杜绝再次出现违规用车现象。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团市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青少年宫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团市委因公车改革无保留车辆,重点规范平台派车程序、用车要求等;青少年宫重点加强公车管理,健全公车使用登记、申请程序、使用范围、使用规范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管。团市委将对青少年宫公车使用问题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五)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方面

  关于场地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场地出租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收回场所。对多功能厅和永安广电中心承租的办公点2处到期的场所收回,对其他4处未到期限的场所主动告知其租赁期届满后将全部收回。二是规范管理。对收回的场所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和功能划分,在发挥场馆公益功能的前提下,本着互利共赢、取长补短的原则,重新引进相关培训机构。团市委将对青少年宫场地出租情况加强监督,出租招标核准由团市委把关,经团市委核准后,青少年宫按程序上报对场地进行出租招标。

  (六)其他方面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反馈问题: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审核把关,报销差旅费未附正式文件和部门领导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责令清退。共清退未按规定报销费用1280元。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团市委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和《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相关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行为。

  2)反馈问题:物品采购管理混乱,无出入库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物品采购制度,出台具体规定,确保今后物资采购有出库入库清单。

  3)反馈问题:支付非公团建经费,无附相关文件依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共青团三明市委关于开展非公企业和“两新”组织团建攻坚月活动的通知》(团明委〔20131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团组织在非公经济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团组织在全体青年中“全覆盖”的目标,通过对部分较弱团组织采取经费支持、联建帮扶、选树典型等措施,实现我市团组织建设量和质的提升。目前,团市委已建立健全团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和团市委党组会议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上级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反馈问题:基层团组织“建而不活”的问题仍然存在,新领域新阶层团组织建设相对滞后,非公企业中团组织建设不到位,部分团员不能及时纳入组织管理。

  未完成原因:未完成整改的还有23个评定“差”等级的团支部,多为村级团支部和非公企业团支部。村级团支部方面,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处偏远的村由于青年大多外出务工,青年人才流失严重,使得部分村级团支部缺乏活力。非公企业团支部方面,受近年来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重心放在生产经营上,对团工作重视不足、指导不力,造成部分企业团支部存在软弱涣散现象。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以今年村级团支部换届选举为契机,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村青年人数及从业状况,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吸收到村级团干队伍,鼓励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能人参与村两委竞选,实现“差”等级的村级团支部“换血再造”。二是加强对非公企业团建指导,建立非公企业团支部电子台账,及时更新团员资料,实现动态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新领域新阶层团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团组织建设全覆盖。此项工作争取2018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场地出租不规范的问题

  反馈问题:场地出租不规范。

  未完成原因:未完成整改的还有4处场所。青少年宫目前共有9处场所对外出租,除2处场所已公开招标外,2处场所合同已到期收回,楼顶移动基站为公共基础设施。剩余4处场所合同均未到期,分别由拉丁舞培训、英语培训、键盘培训、培训学校承租,合同到期时间分别为2019331日、2019331日、2019331日、2020831日。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已收回租赁期届满的2处场所,剩余4处场所将在租赁期届满后全部收回,场所收回后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重新进行职能定位和功能划分,在发挥场馆公益功能的前提下,本着互利共赢、取长补短的原则,重新引进相关培训机构,并按规范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此项工作争取20208月底前完成。

  下阶段我委党组将把推进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和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着力在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等方面,对巡察反馈整改的问题进行巩固,以整改的实际成果来回应党的要求,群众的期望。

  1.强化整改落实,处理问题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查清查实,绝不遗漏,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有落实,长期能坚持,一抓能到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方面,我委党组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不断地修改、加强、完善团市委及下属单位的公车管理、干部考勤等制度。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让制度规范成为全委干部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3.严明党的纪律,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干部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63973;通信地址:永安市水坝路226号青少年宫三楼,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ongantsw@163.com

   

                                                        永安团市委党组

                                                        20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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