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我市正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严禁“农地非农化、耕地非农化”底线的要求,对全市“大棚房”及“棚外”耕地进行排查核实,下列情形作为重点问题线索排查清理整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商品住宅、经营性旅游餐饮设施、养老设施、度假酒店等。
2.工商企业、非本村集体成员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及用于租售等经营性住宅。
3.农民及合作社建设的大棚看护房面积严重超标,且变成常年自住第二住宅或租售给他人等。
对上述违法违规现象,广大群众可依法依规据实举报。举报电话:
永安市农业局举报电话:0598‑3833281。
永安市国土资源局举报电话:0598‑3800541。
永安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协调推进小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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