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水利局关于接受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月21日,我局接受了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21日。
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序号 |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 |
永安市兆顺房地产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宏其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21日 |
附件:
1.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建发˙燕郡(北地块)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永安市水利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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