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物资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10-27 10:15 来源:永安市物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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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物资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2020年4月9日巡察组反馈情况后,物资中心党支部立即召开支委会暨全体干部大会,通报了市委巡察一组《关于对物资中心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就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蔡文洋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中心制定了《巡察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对巡察小组提出的8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分解,列出巡察问题整改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要求,确保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2.立行立改,务求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中心副主任把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中心任务,多次召开干部会议,对具体问题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要求各责任人定期汇报整改工作进展,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逐一整改、逐项落实,确保立行立改、整改有效。

  3.建章立制,巩固提高。为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已经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仓库维修资金补助制度、文件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慰问制度、《关于健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支部工作方面

  1. 党员结构与党支部类型不匹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制定确实可行、符合支部实际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促进党支部建设走上规范化道路。三是已成立中共永安市物资中心离退休支部。

  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永委组综〔2017〕17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党费的收缴。二是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责任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党费收缴问题,2015年党员交纳党费花名册已补充齐;2016年全年党费由于较早以前内容,差额无法查对;2018年下半年缴费金额与实际收据中,所差一名微信交款人员金额,已向党委补开收据,另一名党员10月份党费金额已补充;补缴2008—2016年党费371元人员名单及具体金额已补充。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仓库维修资金补助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认真按照中心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通过召开干部大会、支委会进行集体研究,规范流程,并形成会议纪要。

  2.述责述廉报告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加强文件材料的撰写工作,主要领导认真进行、把关、审阅工作。三是加廉政建设,端正述责述廉态度,认清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要求。四是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五是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已补。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选任程序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组织部关于《永安市科级以下部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进一步明晰了股级干部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等要求,今后在实际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流程执行,规范选人用人制度。

  2.存在越级提拔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组织部关于《股级干部任用程序流程图》,进一步明晰了股级干部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等要求,今后在实际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流程执行,规范选人用人制度。

      3、人事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文件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人事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已将2名干部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送交人社局档案室。

  (四)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制定文件不符合单位实际。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制定确实可行、符合支部和中心实际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二是已成立物资中心离退休党支部,今后将根据退休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开展党建工作。

  2.日常监督检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工作纪律和工作检查,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3.一些计划总结内容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文件材料等材料的研究、撰写工作,领导要做好把关、审阅工作。

  (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

  1.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上级党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奖金、福利的发放要认真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得自行设立名目,今后要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二是已要求2名干部退回应休未休报酬款9292元,降温费450元。

  2.报支餐费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永安市物资中心关于健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规范接待审批程序,加强对接待报销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控接待费用。二是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报销结算时坚持“三单合一”(即公务接待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并实行一单一结、一月一清。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提高财经知识水平。四是上级党委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

  3.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永安市物资中心关于健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今后将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差旅费报销标准,做好请假、出差等审批手续。二是中心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出差审批手续和报销相关费用,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已责令出差人员退回报支的市内交通费640元。

  (六)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管理较混乱。

  1.执行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派车审批登记制度,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用车人必须完整填写《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单》,说明公务出行的路线、时间、地点、事由等内容,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凭派车单使用公务用车,做到凭单出车,有记录可查。二是上级党委对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要严格执行派车审批登记制度,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公务加油卡办理不够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财务报销的规定,中心自2018年10月办理加油卡后,不再使用现金加油。

  3.公务用车维修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公务用车的维修中心一直坚持按照规定到市政府车辆保修处办理车辆维修审批手续,之后由于车辆保修处撤并才终止了审批。二是上级党委对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严格执行关于“三公”经费有关财务报销规定,杜绝用现金加油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中心对责任人也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责任人员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和财务管理制度。

  (七)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重新制定《永安市物资中心关于健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对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财经知识水平。三是上级党委对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同时,中心主要负责人也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四是情况说明:报销车辆轮胎费用1324元已按要求责令有关人员补签手续,2015年11月报销住院干部慰问金500元,系慰问住院离休干部谈璇同志。

  2.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中心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规、知识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已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3.离退休干部慰问标准不一,金额较随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中心制定了干部慰问制度,今后将做到统一标准。

  (八)仓库租赁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1.未建立完整齐全的资产清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文件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规范仓库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二是完善资产清册,对仓库资产统一登记造册,做好台账。

  2.未严格履行合同,存在租户少缴漏缴租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出租资产台帐,加强对出租房屋租金的收缴工作管理。二是上级党委对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中心加强对仓库各项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责任心,中心也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漏缴租金情况的再次发生。2018年4-6月漏缴的600元租金承租人已补缴。

  3.部分租房合同、拍租材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租户情况及承租期限,保管好出租合同、拍租资料,做好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归档。二是中心对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出租材料的保管、归档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安全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进行整改。二是搭建的塌陷竹棚已拆除。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指出的8个方面22个问题,中心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4人,要求有关责任人做出说明,做好有关记录,清退违纪资金1.27万元。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事项

  1. 注重党建工作实效。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制定确实可行、符合支部实际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促进党支部建设走上规范化道路。三是经过与党工委、工信局党委沟通,已成立离退休党支部。

  五、进一步做好仓库租赁管理工作。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完整仓库资产清册,并根据招租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相关信息,主要领导每季对合同的履行、租金的收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按制定的仓库维修资金补助制度执行,规范资金申请补助程序;三是加强仓库的安全、消防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期限解决。

  六、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二是认真按照《永安市物资中心关于健全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执行,规范接待、出差审批程序,加强对接待报销的审核把关力度,严控控制各项开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2.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健全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3.持续抓好整改,统筹推动发展。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厘清思路,理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832388,通信地址:永安市巴溪大道1111号5号楼1层;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wzzx@126.com:

             永安市物资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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