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兑付方案》的通知
各客运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地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对象手中。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兑付方案》。
2、《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车辆明细表》。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4日
附件1
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兑付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我市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补助资金金额数、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资金金额数:根据文件精神拨付我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为287.14万元。
2、补助对象:此次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根据2020年12月31日各农客企业在册车辆进行上报分配,经核实,我市2020年度符合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共有129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19602座(注:核定座位数×实际运营月数=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其中: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在册车辆数52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10675座;永安市永运客运有限公司在册车辆数14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1805座;永安市石林城镇公交有限公司在册车辆数18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2565座;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在册车辆数38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3271座;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二分公司在册车辆数7辆,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之和为1286座。
3、补助标准:根据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总数,对全市的在册车辆核定月座位数总数进行平均。永安市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补助标准为:每个车辆座位每个月补助146.4850元/座/月(2871400元÷19602座)。
二、各对象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1、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479153元(146.4850元×3271座)。企业账户名称: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永安市工商银行,银行账号:1404051809001012119。
2、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二分公司: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188380元(146.4850元×1286座)。企业账户名称: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客运二分公司,开户银行:永安市工商银行,银行账号:1404051809001012491。
3、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1563727元(146.4850元×10675座)。企业账户名称: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开户银行:永安农行南门支行,银行账号:13810201040004180。
4、永安市永运客运有限公司: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264406元(146.4850元×1805座)。企业账户名称:永安市永运客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永安农行南门支行,银行账号:13810201040001426。
5、永安市石林城镇公交有限公司:2020年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共计375734元(146.4850元×2565座)。企业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开户银行:福建永安兴业银行,银行账号:182010101100000363。
三、补助资金兑付发放和监督管理。
各客运企业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将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补助对象。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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