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1-18 09:52 来源:永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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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118日至12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5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林业局党组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市委巡察二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立即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第一时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和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要求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林业站站长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动林业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对存在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上查漏洞,立足补短促强,修订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涵养人当如竹、高风亮节、亦当如树、荫遮一方”“刚毅木讷等林业廉洁文化,提振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改革创新、爱岗敬业、坚守奉献的林业队伍,在守护好绿水青山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永安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深度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1)关于组织学习中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专题研讨班采取线上自学、线下分组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二是20211125日邀请市委党校高级讲师作凝心聚力奋进第二个百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2021121日邀请省党代表传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及时开展学习。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突出学习重点,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学习研讨,增加党组会专题学习和交流讨论次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三明市委、永安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松林改造等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针对松林改造工作落实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导致松林改造工作进度慢的原因;组织召开全市松林改造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强化考核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将松林改造工作纳入乡镇林长制及林业站的考核内容。2021年度永安完成松林改造任务19316亩,占任务数19000亩的10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2022年松林改造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进一步完善《永安市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对上级文件精神、各级领导的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决策和有关要求顺利贯彻实施。

  3)关于林地未批先占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工作,截止2022930日,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89件,面积80.8639公顷(1213亩)。二是已完成38宗露天采矿矿区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调查,涉及违法使用林地10起,面积18.9957公顷;其中移交自然资源局恢复处理1起,面积2.992公顷。立案调查9起,面积16.0037公顷,其中移交公安查处1起,面积2.08公顷。三是结合建设项目在用林、用地、审批等卡点堵点问题,我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与项目业主的协调与业务指导,加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力度。四是安排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做好项目策划、选址过程及用林用地审批的事前、事中、事后三段服务工作。五是充分利用天上看,地下查等监管模式,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行为。

  2、关于践行两山理念有差距,林业产业提质增效不明显的问题

  4)关于林竹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缺乏科学规划和合理引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采取学习、调研、交流等多种方式,认真剖析永安林竹产业发展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明确下一步发展方向,现已形成《永安市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林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促进转型升级,2022年已向上争取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资金600万元;正在争取永安市林竹碳中和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三是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延伸产业链;加强对本土企业的培养,力争引进终端、高端林竹企业;新编制林竹产业招商手册,现已完成招商手册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

  5)关于林区经济发展缓慢,竹农变富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探索竹师傅竹产业共享用工平台试点,着力解决单家独户经营、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用工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将失管的竹林尽量开发利用,该项目已由城投公司实施,进行平台开发建设,正在抓紧推进;已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积极推广应用竹山新机械,提高竹林作业的机械化程度,降低人工成本,截至目前,已推广应用油锯、劈草机等竹山新机械5台。三是加强竹林经营技术指导,促进竹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加强竹林灾后恢复更新技术服务、面对面开展竹山无公害培育、竹林开花问题等技术指导服务,引导竹阔混交培育、竹笋安全生产,提高竹农竹山经营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开展竹林质量精准提升、现代竹业项目和竹业科技培训,建设竹林高效示范基地。五是持续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完善竹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竹林提质增效。   

  6)关于策划、建设、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森林康养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学习,做好上级有关森林康养的政策培训、学习和研究。邀请我市重点工作组、林业局及全市各基地人员参加森林康养知识培训;20227月邀请福建农林大学森林康养专家至我市各个基地开展培训。二是对全市森林康养产业进一步梳理,编制我市森林康养产业招商手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现已完成手册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市文化节日、体育活动等做好推广,开展持杖健走活动2次。四是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康养基地基础建设,根据不同特色和优势,差异化创建森林康养基地(小镇)。已完成青水畲寨省级森林康养小镇、上坪竹乡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申报,专家组已对申报点进行评审。

  7)关于林业合作社运行管理不规范,缺乏有效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提升整体质量。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运行专项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合作社正常运行、依法规范健康发展。一是2022531日,印发《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的通知》(永林〔202253号),部署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和规范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排查,精准甄别、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现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全市252家林业类合作社中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为8家、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合作社为66家、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为24家。二是依法分类处置。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引导其自愿注销、指导规范办社、及时跟踪帮扶。现有85家合作社自愿注销(截至目前已注销20家),对117家合作社指导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社。三是以专项整顿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规范发展长效措施,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四是加大指导培育。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指导培育,鼓励支持引导合作社通过省级标准化建设和县、市、省、国家级示范社建设,做强做实林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合作社规范管理健康发展,促进其依法依规正常运行和发展壮大。整改以来,指导培育1家合作社参加并列为省级标准化建设单位,指导并推荐1家合作社参加省级示范社建设评选。

  3、关于产业技术供给能力不足,服务平台存在重搭建、轻落实的问题

  8)关于跟踪落实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对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规范化管理,帮助、指导其健康运转,提升其为我市竹产业的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对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的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其规范化运行。已制定《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

  9)关于竹具大赛成果与本地企业联系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行自查,让展品从仓库走向展馆,加大打样作品的展示,展品已在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交流中心、中国竹具城、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等地常态化展示。二是依托永安市竹产业研究院,加强本地企业与外地设计团队、设计师等精准对接,为本地企业设计赋能。三是加大宣传,将大赛设计成果创新理念,通过宣传册、网络、媒体、会议等广泛推介企业,正印制招商手册,并拟同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各类宣传工作。

  4、关于安全防线筑的不牢,森林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

  10)关于防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于“2017 年以来,因火源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抓好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重点做好清明期间火灾预防。截至目前共宣传巡逻1240车次,悬挂横幅、标语650条,固定宣传牌191块、树立禁火令旗600面、张贴宣传标语1826张、警示牌160块,发放宣传材料8253份,群发短信微信4.6万条,入户宣传2711户,教育劝阻436人次。二是对于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不够科学的问题。推广针阔混交造林模式,2022年新造林地种植阔叶树混交林面积约5100亩。建成的957公里生物防火林带与自然阻隔带相互补充,已形成林火阻隔网格。三是对于林区内军事、通信、电力、易燃易爆仓库等火灾隐患大的场所,多数未设置生物防火林带的问题。已对全市重要火源分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370个工矿企业、6个化学品仓库(堆场、储罐)、8个化学品生产工厂、38个加油站(加气站)、1个油库等,并及时做好周边可燃物清理。四是对于防火装备投入不足的问题。积极申报防火综合治理项目,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提升森林消防单兵装备,正在实施的《三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投入项目资金204万元,配备12台防火无人机,为队员添置单兵装备,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五是对于全市林区路口的51个林业专用监控摄像头因未有效维护已停用的问题。完成对所有监控摄像头修复调查和修复方案制定,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11)关于防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依托林长制,实现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化全覆盖。全市378万亩森林资源细化管护网格258个,落实责任区域,做到每个山头地块配备护林员管护。二是金盾森林公司修订和完善《永安市森林巡(消)防大队管理考评办法》,提升岗位要求,明确工作考勤、组织纪律、安全生产、岗位考核内容。三是金盾森林公司制订《永安市森林巡(消)防大队涉林违法事件报告制度》,按照及时发现、规范管理、实事求是、分级报告的报告原则,细分报告内容、事项、程序,规范了巡防大队内部报告、向林权单位报告和向林业执法部门报案等事项。

  (12)关于防虫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导致疫情传播蔓延得不到遏制原因。二是加强领导,召开全市松林改造工作推进会。2022513日市领导主持召开了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明确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强化疫木监管,确保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传播蔓延。518日下午,市领导到最严重的疫区槐南镇调研指导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了解松林除治性改造伐区质量要求及松枯死木清除完成情况,并对下一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控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及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作用。充分利用乡镇圩天,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手册》、送购物袋等形式进行宣传;为防止村民上山捡拾松木回家烧火引发疫情传播,共印发禁止村民捡拾松木回家烧火《告知书》10000余份,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到村、到村民小组、到一户一张,并组织乡镇林业站、包村干部入村开展宣传。四是压实责任,限期整改,20225月,市林长办分别以永林长办〔20225号、永林长办〔20226号文下发 《关于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函 》给槐南镇人民政府、西洋镇人民政府,要求其对当前松材线虫防治工作存在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受训人员300余人。六是加强对疫情除治伐区采伐、调运、加工监管,防止因疫木流失导致疫情扩散。认真按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松木采伐、运输、除害处理监管工作,实行松树采伐、运输管理告知制度,凭《检疫处理通知书》运输,要求当地乡镇林业站必须建立运输台账,松木除害处理加工厂只限用旋切、切片等安全利用的方式,并建立松木调入台账,按时报告除害处理进展情况,防止疫木流失,提高除治成效。七是印发《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林〔202244号),开展执法检查工作。20224月以来查处违规调运松木案件1起,予以罚款500元;查处违规加工松木案件1起,予以罚款1000元。八是加强《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工作。九是组织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植物检疫执法办案常态化,统筹执法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执法协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5、关于林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3)关于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对2017年来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责述廉材料进行自查,党建办进行复查,对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责述廉材料中未提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予以整改。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于2022629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述责述廉制度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三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述责述廉制度,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局公开栏、办公系统、办公微信群等载体,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和安全底线。

  14)关于责任分解不到位,监督检查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有关林业站意识形态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要求相关林业站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的学习,组织学习了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等。三是由党建办牵头,不定期对局机关和各林业站宣传阵地开展自查、检查工作,及时更新和撤换宣传标语,确保宣传阵地可管可控。

  15)关于阵地管理不规范,内容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公共文化领域进行自查,确保不出现宣传错误的问题,经自查未发现违规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定期开展工作研判,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制度》《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6)关于操纵项目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项目的建设按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组织实施,中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合同明确施工期限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1月31日,因把关不严,将全劈炼山要求完成时间写成2015年11月30日,合同出现时间错误。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引以为鉴,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对签订的合同要求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合同质量。

  17)关于拆分建设项目,使应当招投标的项目变成可招可不招,或是促使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磋商或竞争性谈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由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项目建设存地块落实不确定性,以及受季节性造林的影响,为确保完成上级项目任务,采取签订一块山场,抓紧组织实施一块山场的形式进行。经对项目进行自查,涉及地块均按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投标组织实施。二是对近年的森林生态景观林项目招投标情况再清理,从招标方式、招标结果、招标合同等方面进行自查,经自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引以为鉴,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

  18)关于长期低价出租林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针对罗坊乡林业站将149亩山场以每亩3元的租金租给某自然人30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该项工作情况,经查阅林改发证时罗坊乡各村林地使用费价格均为3元左右,并咨询法律顾问,该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二是针对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将一座672平方米的温棚以每月8.3元的价格租给某金线莲公司5的问题。已与该公司解除合同,并移交给林发集团管理。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四是对近年的租赁合同再清理,杜绝低价出租林地的情况。

  19)关于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游离在行业监管之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林业局牵头组织燕江会计事务所审计人员与机械专家联合,对20192020年两个年度涉及8个单位项目采购的设备实地核验,核对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的设备发票及付款转账凭证等原件。核对结果与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无误,相关票据及付款转账凭证与原件相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关于行政执法能力较弱,监督较为被动的问题

  20)关于基层林业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融合执法大队、林业站、巡防大队三支力量,在乡镇分片区设立6个执法中队,实行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今年以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0起。二是在贡川林业站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完成林业执法中队,建设执法中队已实现办公场所标准化,制度措施完善,执法人员、技术人员和巡防队员分工协作,提高林业执法能力。

  21)关于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行为,加强执行案件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永林规﹝20221号文件关于转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问题发生。

  22)关于案件处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2017年以来非法采伐、毁坏林木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案件的补种或者恢复原状情况进行逐件进行复核和落实。未执行补种31起案件已全部完成补种,共计11489株;未完成恢复原状的26起案件中已完成补办林地征占手续及林地植被恢复。

  23)关于执法制度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重新修订林业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实行执法透明公开,对林业行政处罚,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增强林业执法透明度,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对依法责令改正的或者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按期对改正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文字、图片记录。四是制订《永安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制度》,转发《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

  24)关于部分案件存在法律适用不当、执法程序错误、证据瑕疵和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要求各林业站对涉及案件进行整改说明,并相应做出整改。二是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参加林业执法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对2021年度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全面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5)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学习《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重申纪律,加强涉案财务管理。二是对2017年以来的涉及没收涉案物的案件进行自查自纠,今后对保管和处置涉案财物,变卖或者销毁涉案财物的要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审批。

  3、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预借款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按要求做好规范,对近年来的预借款再次梳理排查,按程序进行追缴,防止资金流失。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永安市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预借款等相关事项。

  27)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追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原负责人差旅费多报销款项84元。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在各类费用支出时严格审核票据是否真实,要素是否齐全,时间关系是否正确,对不真实的票据不予报销。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于“2020-2021年省林业厅下拨的固定资产价值38.3497万元,林业局未入账即调拨基层林业站,且至巡察期间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已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依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二是对于“2020年林业局购入4部车辆的购置税3.32万元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问题,已完成车辆购置税3.32万元的补录工作。三是对于“2017年林木种苗技术中心采购的背负式风机、割草机、伸缩梯等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完成该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并于 20225月将全部资产移交永安市林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五是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落实定期清查管理要求,促进常态化、精准化管理。六是修订《永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29)关于同城购物存在用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梳理明确该笔支出具体情况,调查、核实该项目相关情况。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物资采购费用审批程序,规范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及报销凭据。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0)关于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2000万元银行贷款已于20187月归还银行。二是督促生态协会及绿美公司严格执行生态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提高社会团体资金使用效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离走在前做表率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31)关于换届选举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查阅二支部2018年换届选举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情况,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二是2022526日下午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的第二部分选举程序。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3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在支部书记联席会、机关第一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2020年有3个月未召开支委会,没有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等问题。二是召开一支部支委会查阅《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学习活动手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三是党建办将每季度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支部已上报一、二、三季度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

  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五是加强学习,落实责任。通过中心组学习、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学习,加强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把增强党务干部素质作为支部建设重要工作来抓。

  33关于个别党员长期未联系,去向不明,存在失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对包启伟同志的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参加支部会议与活动,要求其按季度报送思想汇报。如526日机关第二支部利用微信视频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微信发送近期支部学习资料。6月底,包启伟同志提出党员关系转出,7-9月之间,先后到上坪乡(入党时所在支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局均未查到其入党相关材料。因入党志愿书遗失,党员关系未转出。截至目前,包启伟同志上报支部思想汇报2次。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对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自查自纠,加强党员管理,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34)关于任用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参加支部会议,记录支部手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相关支部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二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四是经各支部开展自查,目前未存在非党人员做党务工作的问题。

  35)关于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2022424日永竹院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关于党费缴交的文件精神,重新测算党费交纳金额。二是将每月15日定为党费交纳日,由各支部进行催缴、落实,党建办进行核查,按规定要求规范党费收缴。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四是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学习《中共永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落实<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永委工〔201936号)文件。五是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各支部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党建办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未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于9月完成补缴。六是落实规范党费交纳工作机制,及时通知、督促党员按时缴交党费。

  2、关于干部年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36)关于基层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摸清各林业站工作人员实有数,加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队伍。2022年有3个基层林业站招聘工作人员,已考核录用3人。

  37)关于干部队伍断层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针对近年退休人员较多的情况,制定招聘计划,积极争取增加考录指标,补充工作人员,使干部队伍年轻化。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已招聘工作人员6

  38)关于知识结构固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摸底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发动,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2022年取得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二是采取师徒帮带,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能力。

  39)关于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根据三定方案,规范科室设置和干部任用。逐步消化整改自设科室、超职数配备科室长问题。2022722日,经党组会研究,撤销局党风室,职能并入局党建办,设局党风监督工作岗;撤销局机关效能办,职能并入局党建办,设局机关效能工作岗;撤销局审计室,职能并入局计财科,设局审计工作岗;撤销局退管站,职能并入局办,设局退管工作岗;撤销局信息中心,职能并入局办,设局信息化工作岗;撤销局机关车队,职能并入局办,设局办车队管理岗;撤销局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并入局计财科,设会计核算岗。

  40)关于部分股级干部身份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对担任股级职务的工勤人员逐步消化整改,进行摸底清查,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将工勤人员逐步退出股级职务,任命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二是2022年以来,已有2名工勤人员退出股级职务,考虑到干部队伍断档等原因,其余9名将逐步退出。

  41)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摸清现有临时聘用人员情况,临时聘用人员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对不需要补充招聘的岗位,及时上报人社局,进行核减。20221月以来,已补充临时聘用人员4人。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组织人事科人员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3、关于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42)关于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严格执行《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加强对人事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完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规范人事任免会议记录。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3)关于未落实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指南》,今后考察干部,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做好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规范谈话记录。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关于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44)关于个别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初始、轻过程和结果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对于“2019年以来,三明市林业局连续2年通报批评永安林业种苗质量自查报告流于形式的问题,要求种苗站力戒形式主义,按照福建省林业局种苗总站、三明市林业局种苗站新的内容格式等要求,于20226月底前已完成2022年度永安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调查总结报告,并通过三明林业局检查。二是对于“2018年以来,林业局连续2年投入资金聘请第三方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进行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长期搁置,未进行梳理归纳,更未制定相关的整改措施,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三是在林业局通报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在营林科、永林公司通报并剖析存在的问题等自查自纠工作,并引以为鉴,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5. 关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警惕性不够,对下属单位及人员监管缺失的问题

  45)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缺失,没有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点给予有效的识别和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根据局重点工作,拟定《2022年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方案》。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薄弱环节,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教育课29场次,500余人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干部任前谈话2次,廉政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1人。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623日,组织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林业站长开展题为《守住廉心 升华人生》的中心组(扩大)学习,营造严于律己、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通过经常化的法律宣传普及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严禁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有关政策规定文件。99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运用视频观看方式,播放警示教育相关视频。930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6)关于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强化考勤,随机抽查人员在岗情况。二是为规范考勤,已取消企业微信打卡,采用考勤机打卡,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巡视、审核、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47)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预借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应收款项认真排查,加大呆账坏账处理。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组织资产盘点,有无存在其他未计入固定资产情况。二是加强对林竹产业中心等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同时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三是进一步完善《永安市林业局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48)关于大宗物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整改,将长期坚持完善。一是已编制好固定资产清册,正与小陶镇政府核实拨交。二是对未拨交固定资产已放置贡川林业站并造册保管。三是印发《永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一是狠抓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要求。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政治意识,一把手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紧盯不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3633535;通信地址:永安市林业局(永安市巴溪大道909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yalyjbgs@163.com。

   

  

  中共永安市林业局党组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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