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7月案件查处结果公示
日期:2021-08-19 11:26
来源: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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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烟草专卖局2021年7月3日至10日案件查处结果公示 |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刘** | 居民身份证 | 35042019700203**** | 永烟处〔2021〕第017号 |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 | 2021年6月16日18时43分,我局执法人员联合永安市公安局小陶镇派出所干警在当事人店铺及店铺后门空地停放的一辆闽GAX6**小轿车上查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产的卷烟,共计19个品牌,卷烟68条整。该批卷烟经鉴定为真品卷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罚款 | 罚款总额共计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陆元整(¥1356.00元) | 0.1356 | 2021/7/10 |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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