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告(永烟专证公告〔2022〕27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我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及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予以公告,烟草专卖许可证无法收回的,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请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7日前以电话、信函或来人等的方式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1.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表
2.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公告表
受理部门: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分中心
受理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346号
监督电话:0598/3739067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2022 年7月18日
附件1: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申请办理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告表
制表单位(盖章):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文号:永烟专证公告〔2022〕27号
序号 |
申请 事项 |
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 范围 |
许可决定 |
编号 |
依据 |
决定日期 |
1 |
变更 |
蓝业斌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洪田镇新市路9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准予许可 |
永烟专〔2022〕许第387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2022/7/13 |
2 |
新办 |
王杞春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五洲小区46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2022〕不许第394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2/7/13 |
3 |
新办 |
刘启寿 |
永安市燕南黄历村157号(一楼)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2022〕不许第393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2/7/13 |
4 |
新办 |
王宏溪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荣康东路334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不予许可 |
永烟专〔2022〕不许第392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永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六条; |
2022/7/13 |
5 |
新办 |
邓富妹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罗坊乡罗坊村梦溪中路133号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准予许可 |
永烟专〔2022〕许第39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2022/7/13 |
附件2: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依职权办理许可证的处理情况公告表
制表单位(盖章):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文号:永烟专证公告〔2022〕27号
序号 |
管理 事项 |
申请人姓名/企业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 范围 |
处理情况 |
编号 |
依据 |
行政处理日期 |
1 |
收回 |
钟求通 |
永安市罗坊乡盘兰村 |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
收回 |
永烟专〔2022〕收回第395号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
2022/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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