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解读

日期:2018-06-12 10:07 来源: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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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永安市教育局印发《永安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永教201836 号 )(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实利益,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教育公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大意义。

为规范我市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遵循哪些原则?

《意见》强调了招生原则有三点以适龄就学儿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免试就近入学。二是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城区小学的招生容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三是不分城乡,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2831日及以前出生)。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应注意哪些?

1.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⑴片内学生报名登记时间为71日—73日,报名登记地点为招生片区指定的报名学校进城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报名登记时间为7476日,报名登记地点统一在永安市燕江小学。

   2.应带材料。主要有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农村小学: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城区(市直、街道)小学: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片区指定的就读学校报名登记。特殊教育学校: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1-7月3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如下材料:1)新生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劳动保险缴交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2)新生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劳动保险缴交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3.补报工作。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合理控制班生规模,就读城区(市直、街道)小学逾期未到招生指定片区校报名者,统一到教育局初教科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四、我市在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方面采取那些举措?

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受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进步、文明程序的重要标志,是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对此,《意见》进行了分类说明。

一是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4-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永安市燕江小学)报名登记,按《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2)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并填写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城区十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巴溪湾小学、燕江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西门小学、北门小学、北塔学校小学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所招新生报名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其招生名额分配及分配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报名情况,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并特别强调,若以上十所城区学校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后班生规模超编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编学额分流疏导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就学。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二是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10周岁智障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1-73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有哪些变化?

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户籍为前提,以适龄就学儿童的父母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因而城区小学划片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自2015年以来,我市城区每年新增一所小学,2015年巴溪湾小学投入使用,2017年北塔学校投入使用、新南门小学成立,所以近年来都要对城区小学的招生片区进行局部调整,并有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如,上大溪路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香樟大道碧水嘉园、圣帝斯堡住宅小区划归为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注:该片区招生办法采取“三年早知道,期间自主选择”的方式予以过渡。即截止到2019年秋季,该片区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就读西门小学或北塔学校小学部就读。2020年秋季招生起该片区正式划归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燕北街道飞桥村纳入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北塔学校负责接收。

  六、我市在小学招生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有四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教育局有关科室、学校处室与班级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招生资审报名登记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各校要根据教育局招生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和学生信息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对于客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应于74日—78日对《小学招生资审情况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后请于79日将此表及附有相关复印件的《资审表》报送教育局初教科备案。824日学校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3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永安市教育局 

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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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永安市教育局印发《永安市201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永教201836 号 )(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实利益,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改革,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教育公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大意义。

为规范我市小学招生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本《意见》。

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遵循哪些原则?

《意见》强调了招生原则有三点以适龄就学儿童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免试就近入学。二是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城区小学的招生容量,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统筹安排入学。三是不分城乡,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2831日及以前出生)。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应注意哪些?

1.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⑴片内学生报名登记时间为71日—73日,报名登记地点为招生片区指定的报名学校进城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报名登记时间为7476日,报名登记地点统一在永安市燕江小学。

   2.应带材料。主要有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农村小学: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辖区学校报名登记。城区(市直、街道)小学: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幼儿园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片区指定的就读学校报名登记。特殊教育学校: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1-7月3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如下材料:1)新生户籍在永安乡镇的:提供户口簿、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劳动保险缴交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2)新生户籍在外县市的: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其父母务工合同及劳动保险缴交单据(在城区经商的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离园手册、预防接种证。

3.补报工作。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合理控制班生规模,就读城区(市直、街道)小学逾期未到招生指定片区校报名者,统一到教育局初教科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四、我市在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方面采取那些举措?

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少年受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进步、文明程序的重要标志,是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对此,《意见》进行了分类说明。

一是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意见要求,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4-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永安市燕江小学)报名登记,按《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2)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并填写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报名登记表。同时说明城区十所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巴溪湾小学、燕江小学、东门小学、南门小学、西门小学、北门小学、北塔学校小学部)在确保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所招新生报名的情况下,若有空余的学位均用于接收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其招生名额分配及分配办法,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各校实际招生容量,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报名情况,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并特别强调,若以上十所城区学校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后班生规模超编情况下,教育局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编学额分流疏导到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就学。城区四个街道辖区的下属村小在学额未满的情况下不得无故拒收。

二是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凡市区户籍或能够自行解决住宿条件的农村户籍610周岁智障儿童,由家长携带户籍及有关医院筛查鉴定证明,于71-73日到永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市区其它小学要协助做好特教校招生宣传工作。

五、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有哪些变化?

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户籍为前提,以适龄就学儿童的父母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因而城区小学划片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自2015年以来,我市城区每年新增一所小学,2015年巴溪湾小学投入使用,2017年北塔学校投入使用、新南门小学成立,所以近年来都要对城区小学的招生片区进行局部调整,并有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如,上大溪路名阳水岸小区、殿坑路住宅小区、溪霞路住宅小区、香樟大道碧水嘉园、圣帝斯堡住宅小区划归为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注:该片区招生办法采取“三年早知道,期间自主选择”的方式予以过渡。即截止到2019年秋季,该片区的学生可双向选择就读西门小学或北塔学校小学部就读。2020年秋季招生起该片区正式划归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燕北街道飞桥村纳入北塔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北塔学校负责接收。

  六、我市在小学招生工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有四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建立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加强与教育局有关科室、学校处室与班级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招生资审报名登记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各校要根据教育局招生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设立咨询热线、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主动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严格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和招生范围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和学生信息审核。防止学生家长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报名,对于客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应于74日—78日对《小学招生资审情况汇总表》予以公示。公示后请于79日将此表及附有相关复印件的《资审表》报送教育局初教科备案。824日学校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入学名单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3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等方面负有监管责任,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永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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