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10-11 15:46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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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8号)、《关于印发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桃源洞—鳞隐石林等8个A级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二、总体目标

  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实施期限到2021年12月底。

  四、主要政策措施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明确了A级旅游景区、非景区景点、江河湖泊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旅行社的整治内容,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二)整治方法与步骤

  1.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旅行社等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

  2.强化督导和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

  3.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自2021年11月30日起,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4.完善数据信息报送机制。要按时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及表格至市安办。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作用。

  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各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

  3.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推动通信运营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在重点部位建设视频监控,探索运用人像识别、无人机巡查、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视频监控、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实现对重要时段、人流、重点对象、突发事件的实时掌控。

  4.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水危险区域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市内各河、湖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5.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6.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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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8号)、《关于印发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应急〔202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桃源洞—鳞隐石林等8个A级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重点加强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二、总体目标

  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三、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实施期限到2021年12月底。

  四、主要政策措施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明确了A级旅游景区、非景区景点、江河湖泊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旅行社的整治内容,确定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二)整治方法与步骤

  1.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旅行社等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

  2.强化督导和执法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

  3.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自2021年11月30日起,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4.完善数据信息报送机制。要按时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及表格至市安办。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作用。

  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景区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各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

  3.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推动通信运营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在重点部位建设视频监控,探索运用人像识别、无人机巡查、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视频监控、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实现对重要时段、人流、重点对象、突发事件的实时掌控。

  4.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涉水危险区域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市内各河、湖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5.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6.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将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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