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9-1200-2019-00040
- 备注/文号: 永交运﹝2019﹞9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9-30
各公交运输企业: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的分配兑付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95号)精神,以永安市公交企业2017年上报并经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通过及第三方审计城市公交车辆数据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永安市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分配兑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
附件:《永安市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分配兑付方案》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分配兑付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涨价补助)分配兑付发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补贴资金、对象和补贴标准。
1、补贴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95号)精神,拨付我市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为61.46万元。
2、补贴对象:经核实,我市符合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补贴条件的城市公交汽车共有129辆,折合125.4标台。其中,永安市闽运城镇公交有限公司5辆,折合3.5标台,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124辆,折合121.9标台。
3、补贴计算方法: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城市公交油价补贴资金总数,对全市符合补贴标准的城市公交汽车车辆总标台数进行单车平均,计算汇总出各公交客运企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总额后,兑付给各公交客运企业。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单车补贴金额为4901.11元/标台(614600元÷125.4标台)。
二、各对象补贴预拨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1、永安市闽运城镇公交有限公司
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17154元(3.5标台×4901.11元)。企业账户名称:永安市闽运城镇公交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永安市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9030410010010000068859。
2、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
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597446元(121.9标台×4901.11元)。企业账户名称:永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开户银行:福建永安兴业银行,银行账号:182010101100000363。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市城市公交企业将城市公交车辆数量、车号等信息列表登记造册,汇总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经核对后将补贴花名册报市财政局,同时在公共场所公示。经公示无误后,由市财政部门将2017年永安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涨价补助)直接发放给市公交客运企业。
四、补贴资金的监管
市财政部门将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市城市公交企业后,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涨价补助)的通知》(闽财建指﹝2018﹞195号)的要求,将资金切实使用在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交通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