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转移支付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日期:2026-07-08 16:54 来源: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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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文件要求,2025年共下达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87万元,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政策宣传引导,于4月2日与永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2025年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方案》(永政农〔2025〕33号),并通过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社会知晓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度项目资金1687万,其中中央拨付资金1687万,2025年支出1687万,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5年我市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等问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将资金纳入本级预算;严格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资金主要用于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4年30亩以上种粮大户奖励和再生稻催芽肥补贴。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5年共下达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87万元,永安市在6月25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1687万元,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并在6月30日前完成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资金发放过程无截留、滞留、挪用、套取、挤占等违规行为,农户满意率100%,累计受益农户39165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绩效自评指标要求,在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配合支持下,开展一定比例实地抽查,精准完成产出、效益及满意度等指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将下达资金1687万元发放到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符合补贴范围的种地农民手中,累计受益农户39165户。

  质量指标:将下达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永安市在6月25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87万元全部完成发放,资金发放到位率100%,

  时效指标:2025年6月25日完成。完成情况:2025年6月23日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系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完成情况:2025年6月29日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满意度≥90%。完成情况:农户抽样调查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纳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额度分配及优化精准做好该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要参考。

  公开情况: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在完成绩效自评后,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包括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等内容,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财政资金)进行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2025年度)

   

附件 

                           永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5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 

资金使用单 位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

(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687 

1687 

100% 

其中:

中央财政资金 

1687 

1687 

100% 

地方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手中。 

按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手中。 

绩效指标 

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 标

将下达资金发放到所有拥有耕地的农户 

≥98% 

100% 

 
       

质量指 标

将下达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98% 

100% 

 
       

时效指 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 

2025年6月25日前 

2025年6月23日 

 
       

……

       
 

社会效 益

指 标

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2025年6月30日前 

2025年6月29日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 象

满意度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满意度 

≥90% 

10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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