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永安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对标“一规划两方案”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为全方位推进永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推进法治永安建设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对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4次组织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议题,以常态化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对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评,牵头组织15个乡镇(街道)、58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总结《以法治思维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典型案例——以永安市诚上广场项目风险化解为例》,被三明市委依法治市办向上推荐为履职典型案例。
(二)主动融入示范创建。认真贯彻三明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部署,牵头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执法、“闽执法”平台应用、“放管服”改革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组织动员全市执法人员参加三明市法律知识学习与测试,以创建迎检为契机,持续推动全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跃升。同时,通过专题报道、普法活动、案例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惠民实效,提升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三)常态推进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作用,构建“部门协同、分层分类”的教育培训体系。联合林业、城管等部门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开展赋权事项专题培训、片区联合执法实操培训、新入职人员专题培训等12场、500余人次,先后5次组织240余名执法骨干参加上级执法培训。常态化推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84人次参加考试,通过率86.9%。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1266名入库行政执法人员,完成380余人次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与注销审查。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参与市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78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1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规范运行。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永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全年分别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接收并审查市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与动态管理。
(二)推动赋权事项动态调整。会同编办推进乡镇(街道)履职清单编制工作,审慎开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评估与调整。收回乡镇行政执法事项136项(小陶镇206项)、街道行政执法事项118项(燕东街道111项)。同时,按照《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6年)》最新精神,及时推动新一轮行政执法事项收回调整工作。
(三)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行政复议整建制入驻市综治中心,将行政复议服务窗口前移,探索实体化运作、协同化调处、信息化支撑、常态化普法“四化机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办结以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84件,其中经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撤回复议申请41件,调解率48.8%,连续6年未发生被人民法院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等情况。
(四)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按照省、市专班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坚持开门整治,聚焦6个方面整治重点,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召开企业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参与督导暗访,多维度排查问题、销号整改。全年累计排查并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955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750个,推动职能部门先后建立健全制度85项,其中《永安市推动“执法+服务”双向发力,解决占道经营乱象问题》入选三明市民生事例,《关于加强抽检不合格食品全链条核查的工作要求》入选三明市级制度清单,《永安大湖镇“应化尽化”化解林权纠纷》被省集中整治办纳入2025年第二批集中整治民生亮点实事。
(五)持续强化监督督察。督促全市行政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市依法治市办抽调16人组成交叉评查组,对518卷重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开展评查,发现并推动职能部门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26项;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全年累计对18个被巡察部门单位同步开展专项法治督察。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应用“闽执法”平台赋能。坚持以“闽执法”平台应用为抓手,全面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托平台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9659件;推动 19 个执法场景纳入“综合查一次” 联合执法,完成企业检查 214 家,减少检查500次;同步推动“片区联合执法”机制和“扫码入企”功能试用落地,会同发改局推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6个条线行政执法单位“闽执法”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推送共享。
(二)做实“服务团”助企,组建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构成的法律服务团,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年服务企业60余家,梳理法律风险点13个,排查解决法律问题28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60条。
(三)拓展“公证+”探索。探索多元融合模式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构建“行政执法+公证”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调解+赋强公证”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创新“检察+公证”助力司法提质增效,打造“婚姻登记+公证”服务维护家庭和谐,并拓展金融、教育、破产管理等专业领域服务,形成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的基层治理实践样本。公证处获司法部通报表扬“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优化基层服务体系。扎实推进“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级实体平台体系化建设,加快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融会贯通。全年“实体+网络+热线”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96件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7件,实现应援尽援率100%。深入开展“法小穗”校地共建送法下乡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5名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小陶、安砂、槐南等乡镇一线,参与法治宣传和专题授课7场,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5起。贡川镇龙大村获推参评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推进高质量普法。打造普法阵地,累计新建修缮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各类法治阵地28个。扩充普法队伍,新增培育“法律明白人”526名、“法治带头人”263名,组建“红色蒲公英”“雏燕蒲公英”“石榴籽蒲公英”等永安特色普法志愿服务队353人。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610余场次、法治专题讲座170余场次,“八五”普法“一县一品牌”综述在三明日报刊登。
(三)加强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关系等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全年调处矛盾纠纷5760件,化解5682件,化解率99.1%。2个调解案例入选《调解有一套》,司法局被全国人民调解协会评为2025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四)抓实重点人群管理。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完成市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教育帮扶“一县一品牌”培育工作在省委政法委刊物《福建政法调研》刊发;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对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走访调查、进行二次评估“画像”,二次评估调高监管等级5人,帮助符合条件的安置帮教对象办理社保7人次、医保11人次、临时救济2人次,推荐就业76人次,困难慰问24人次;拨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奖代补”资金59.09万元、救助资金11.07万元。
2025年,我市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如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有待提升,行政复议案件数逐年增加,“闽执法”平台运用还存在短板;法治培训不够精准,针对新兴领域、复杂场景的基层行政执法实操培训覆盖面不足;法治服务与企业群众需求的契合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均衡性有待增强等。
2026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和省委、三明市委相关会议要求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合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开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永安实践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永安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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