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吴青贤、李家勇、罗秀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村医定向委托培养力度和脱产培养补助力度”的建议(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三明市定向培养村级卫生室医学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以来我市共计招收定向农村医学专业学生23名,定向生通过与我局签订合同后,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学费及中职教育补助政策,毕业后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到定向行政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少于15年,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享受村医待遇。目前,2017—2019年招收的17名定向生已毕业,回到所在乡镇卫生院跟班学习6个月后将回到定向行政村卫生室服务。
二、主要做法
(一)促进乡村医生学历提升。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对于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历在中专及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在2021-2023年期间报考高职(专科)及以上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含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并录取,毕业后继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由省级财政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学费补助将参照人社部门"见证补助"的方式,于2025年-2027年期间申请、审核发放。
(二)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对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村卫生所注册执业的,2022年起按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 元、500 元的标准奖励,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
(三)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能力提升培训。2022-2023年,根据福建省卫健委统一安排,分六批对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赴开展理论和临床实践技能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定学时的线上学习以及在福州的8天集中线下培训。永安市共派遣51名乡村医生参加培训,目前已完成培训22人。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一是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文件要求,撤销中职农村医学专业,从2021年开始,原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举办的中职层次定向农村医学专业已停止招生。为补充乡村医生队伍,我市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可派驻到一体化村卫生所执业,乡镇卫生院定向生和签订聘用协议的毕业生,五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转聘到一体化村卫生所执业。
二是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2021年12月,永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永安市全民健康管护体系完善工程”等六大工程实施方案》(永医改组〔2021〕2号),其中《永安市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公办村卫生所的工资纳入总医院年薪工资总额统一核算,充分调动村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后,非常欢迎和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也衷心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卫生健康事业!
领导署名:吴爱灵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598-3631079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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