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蔡永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青水畲族乡传统古建筑保护的建设》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及文化遗产保护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安青水畲族乡现有63处文物点,其中6处省级,3处市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另外在国务院2012年12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转让、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将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针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我市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活化利用以文化交流和展陈展示为主。
二、近年来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近年来我局对青水乡的古建筑及文物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已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长坊、龙昌坊、龙德堂、化龙桥及市保单位东发堂进行了修缮,目前福临堡已向国家文物局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修缮保护;二是开展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对文物周边开展环境整治工作,2023年为青水乡文物保护单位配备和更换灭火器,截止去年共计新增4公斤灭火器28个,35公斤7个,更换维护4公斤灭火器30个,35公斤12个,制作三普点责任人公告公示牌63块,并分发至各文物保护单位;组织每年3次文物安全大检查,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并且督促文保单位所在政府落实整改;三是开展文物活化利用,打造以青水村永宁桥头为起点,沿永龙步道至省级文保单位沧海畲族村化龙桥,总面积3平方公里。畲族艺术体验为核心,集文化博览、康养度假、生态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青水畲寨景区,目前已成为国家3A级景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协同青水乡人民政府继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对未修缮的文保单位进一步进行全面修缮;二是对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民居进行挖掘、收集整理,逐步纳入文物保护单位范围中来;三是积极与青水乡人民政府探索利用民间组织和个人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措施的可行办法,对民间自发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的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四是继续丰富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展陈展示内容,提升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游客参观和游玩体验。
最后,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罗先嵘
联系电话:187****1959
永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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