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409

日期:2026-08-18 10:07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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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6年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361813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姜洪棠

土地/房屋

永安市贡川镇大坂村18号

 

土地独用面积52.44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56.61平方米

 

农村

宅基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贡川镇大坂村农民集体所有

  公告单位: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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