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闽价商〔2017〕242号)和《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安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永发改规〔2026〕1号)等相关规定,拟将永安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至5.68元/立方米,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通信地址: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8-3815206
邮 箱:ya12358@126.com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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