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2023年5月23日至6月5日案件查处结果公示

日期:2023-06-06 17:02 来源: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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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俞** 居民身份证 35042419890216**** 永烟处〔2023〕第0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2023年4月8日4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依法在泉南高速永安南高速收费站对车牌号为闽D33***(棕色迈凯)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7个品种、卷烟275.5条。该批卷烟经鉴定为真品卷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闽烟法〔2018〕2号)之“违法行为第2类B档” 。 罚款 罚款总计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壹角伍分(¥17832.15)。 1.783215 / / 2023/5/24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姜** 居民身份证 35048119870302**** 永烟处〔2023〕第0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3年5月4日10时48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东门路3**号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永安市语韵酸奶吧(姜清华)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4个品种,卷烟4条。该批卷烟经鉴定为真品卷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福建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闽烟法〔2018〕2号)之“违法行为第6类B档”。 罚款 罚款总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陆角(¥145.60)。 0.01456 / / 2023/5/26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承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李** 居民身份证 35042419810723*** 永烟处〔2023〕第006号 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 2023年4月8日4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依法在泉南高速永安南高速收费站对车牌号为闽D33***(棕色迈凯)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计35个品种,卷烟262条,承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计7个品种,卷烟275.5条。该批卷烟经鉴定为真品卷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三)项和《福建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闽烟法〔2018〕2号)之“违法行为第2类B档”、“违法行为第4类A档”。 罚款 罚款总额共计人民币贰万叁仟零捌元零伍分(¥23008.05) 2.300805 / / 2023/6/2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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