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2022年春节期间城区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28 17:32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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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为先、民生为本、宜居为主、安全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环境污染及火、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2022年两节期间颗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制定《永安市2022年春节期间城区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严控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月 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 南翔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各居民小区(含盛景小区、咏梅园、景泰秀水、一附宿舍、凯悦蓝山、大帝永隆、永星小区、永安山庄),五洲小区,金色华府,中青悦府;

  2. 南坑路以南、荣康西路两侧、燕江中路两侧各居民小区(含南塔新村、龙岭新村),凯城华府,豪门御景,新安大院;

  3. 解放北路以东、西营路两侧各居民小区,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区域

  除严控区域以外的城区。

  (四)管控要求

  1. 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2. 一般控制区域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1000 响以下大地红、300 响以下电光炮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

  三、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落实;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群众;三是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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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为先、民生为本、宜居为主、安全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环境污染及火、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化2022年两节期间颗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制定《永安市2022年春节期间城区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二、工作要求

  (一)严控燃放烟花爆竹

  2022年1月 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 南翔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各居民小区(含盛景小区、咏梅园、景泰秀水、一附宿舍、凯悦蓝山、大帝永隆、永星小区、永安山庄),五洲小区,金色华府,中青悦府;

  2. 南坑路以南、荣康西路两侧、燕江中路两侧各居民小区(含南塔新村、龙岭新村),凯城华府,豪门御景,新安大院;

  3. 解放北路以东、西营路两侧各居民小区,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区域

  除严控区域以外的城区。

  (四)管控要求

  1. 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2. 一般控制区域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1000 响以下大地红、300 响以下电光炮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

  三、工作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落实;二是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群众;三是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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