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共享单车管理实施细则》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24 14:35 来源: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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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秩序管理,满足市民出行需要,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6.《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7.《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公综〔2023〕192号) 

  9.《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知》(明城管规〔2023〕1号) 

  10.《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城管〔2023〕12号) 

  二、目标任务 

  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用户骑行行为,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 

  三、工作进展 

  1.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4月12日-4月23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23日通过单位邮箱收到修改意见1条,因无法律法规依据未采纳。 

  2.通过城管局法制科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范围期限 

  东至永安南站、南至机械厂门口、西至竹天下广场、北至尼葛开发区。自印发起实施,有效期3年。 

  五、主要内容 

  1.车辆停放。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由市城管局依据我市建成区面积、人口数量、非机动车总量、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城市空间等要素统一施划,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不得在禁停区内停放车辆,限停放区内停放车辆的应及时调度。运营企业在停放区域内设置电子围栏,按照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的标准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 

  2.车辆投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注册登记和使用管理的车辆,应取得非机动车牌号。车辆显示的二维码必须确保清晰、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不受侵害。新增或更新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用户骑行安全。 

  3.运维管理。运营企业应有专业运营维护团队,规范配置运营维护人员和车辆,向市城管局提供车辆号牌、车架号、二维码数字编号等信息。新增或更新共享单车,应及时向市城管局同步相关车辆信息。 

  六、注意事项 

  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注册服务,车身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识。 

  七、关键词诠释 

  共享单车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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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市共享单车秩序管理,满足市民出行需要,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5.《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6.《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7.《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8.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公综〔2023〕192号) 

  9.《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知》(明城管规〔2023〕1号) 

  10.《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城管〔2023〕12号) 

  二、目标任务 

  以解决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对接公共交通需求为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用户骑行行为,引导我市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 

  三、工作进展 

  1.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4月12日-4月23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23日通过单位邮箱收到修改意见1条,因无法律法规依据未采纳。 

  2.通过城管局法制科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范围期限 

  东至永安南站、南至机械厂门口、西至竹天下广场、北至尼葛开发区。自印发起实施,有效期3年。 

  五、主要内容 

  1.车辆停放。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由市城管局依据我市建成区面积、人口数量、非机动车总量、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城市空间等要素统一施划,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不得在禁停区内停放车辆,限停放区内停放车辆的应及时调度。运营企业在停放区域内设置电子围栏,按照排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一致的标准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 

  2.车辆投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注册登记和使用管理的车辆,应取得非机动车牌号。车辆显示的二维码必须确保清晰、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不受侵害。新增或更新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用户骑行安全。 

  3.运维管理。运营企业应有专业运营维护团队,规范配置运营维护人员和车辆,向市城管局提供车辆号牌、车架号、二维码数字编号等信息。新增或更新共享单车,应及时向市城管局同步相关车辆信息。 

  六、注意事项 

  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注册服务,车身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识。 

  七、关键词诠释 

  共享单车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0598-385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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