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01-15 09:2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永安市巴溪湾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36667,电子邮箱:smsya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扎实推进,有效助力政府治理效能稳步提升。我局聚焦便民利民惠民,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持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全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稳健有序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10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97条,占比88.9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2条,占比11.01%;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比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占比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比0%;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占比0%;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84条,占比86.60%;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占比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信息0条,占比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占比0%;科教文体卫生类0条,占比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占比0%;其他类13条,占比13.4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历年以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2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细化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内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为持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是规范审查流程。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持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和审核工作,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规定,建立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强化统计分析工作,切实提升公开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准确有序公开。

  三是及时更新整改。我局在扎实做好审查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发布校核、审批机制的基础上,对发布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同时,持续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改错敏字、错误链接等情况,严把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局坚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谁报送、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核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与其他发布平台保持一致。此外,我局切实强化信息复核流程,信息一经发布,发布人需及时对信息显示、链接索引等方面进行再次核对,确保信息格式正确规范、用字准确无误、更新及时到位、链接有效导入。2024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97条。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晰工作任务,强化队伍建设,在组织保障等关键环节持续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发改信息的审核、发布及政策解读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我局始终将人民群众需求放在首位,及时公开公众关切的信息,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发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4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1.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2.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3.

①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②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③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④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⑤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⑦属于行政执法

案卷

0

0

0

0

0

0

0

⑧属于行政查询

事项

0

0

0

0

0

0

0

4.

①本机关不掌握

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②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③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5.

①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②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③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④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⑤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6.

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②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③其他

0

0

0

0

0

0

0

7.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够熟悉,人员力量和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等内容公开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完善审核制度。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大局、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信息,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结合我局实际,提炼群众关切信息,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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