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1 | 来源:永安市公安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永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公安局办公室(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633529。电子邮箱:yasga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公安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公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34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6条,占比76.4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条,占比20.59%;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占比2.94%。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比15.38%;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比7.69%;安全生产类3条,占比11.54%;其他类17条,占比65.39%。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数2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办公室1人负责具体落实。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查,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我局还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定期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积极回应关切,确保信息鲜活、公开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公开要求,由专人负责运营,充分发挥官方平台主渠道优势,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并强化平台多元化建设,以“平安永安”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积极构建新媒体矩阵,拓展公开渠道,拓宽宣传面。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保障公众查阅需求,2022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2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人员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根据评议结果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0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714

行政强制

22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公开载体、公开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公众期盼和需求仍有差距,一是公开工作谋划缺乏长远思考研究,二是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及时全面,三是信息更新不够还不够及时高效,公开形式不够新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二是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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