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3 00:00 | 来源:永安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并指定由信息中心负责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采集、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考核、公开受理举报等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市教育局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监察室为监督机构,公布了受理和监督电话,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做到了件件能受理,事事有答复。

  健全载体平台,发挥服务功能。我局通过市教育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告栏等栏目对机关信息及时全面进行公开,做到了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督促各科室、各校从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收费依据标准等方面对部门信息全面实行公开,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定基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度共制作、发布政府信息总数8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0条,全文电子化达率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5条,提供服务类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所有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发布在本局网站的政务公开和本局文件栏目中。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咨询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回复网上咨询79条,电话咨询362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还需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准确性。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梳理信息,畅通渠道,重点做好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学生工作、教学科研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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