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0:36 |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由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采取主动公开形式,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政府主楼216室;邮编:366000;电话:0598-3650312;传真:0598-3650312,电子邮箱:ya3650312 @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公开领域,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精神,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括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1条,其中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网站公开67条,占100%。主要类别如下:行政许可类6条,占9%,为民办事类3条,占4.5%、社会保障就业类5条,占7.5%、科教文卫类1条,占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9条,占73.3%。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历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我局积极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目录,进一步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相关表述。

  (四)平台建设

  2019年,及时完成四个季度的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报送图书馆、档案馆共计67条,在公示公告栏目公开3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重点考核局属各单位、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整改建议落实不到位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六)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就业、养老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和各类政策的公开工作。

  2、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针对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我局认真学习上级精神,我局全年公开政策解读方面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等。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三是加大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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