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6 00:00 | 来源:永安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53110。

  一、概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局中心小组、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2011年度全局未发生一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公开主要形式。2011年度主要是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和永安市建设信息网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11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0条。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2010年度各级各部门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公开办人员身兼数职,业务工作水平有限,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影响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下一步我局将从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时效性、公开信息规范性等方面入手,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的对接,推进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落到实处,力求做到责任明确、认识统一、工作规范、落实到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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