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9 14:53 | 来源:永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永安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公布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53110。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局中心小组、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总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财政局要求,我局进行了永安市城乡住建系统2014-2015年预算公开,将概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都进行了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二)城建项目信息公开。我局积极推进城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公开环节和要求以及公开的形式,打造“阳光城建项目”,主要通过永安市建设信息网网站、公示栏公示、永安电视台等平台和形式,推进所有投资较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建项目公开,更加重视项目建设整个项目特别是规划、设计过程的公开,更加重视听取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015年我们重点公开了《永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高铁南站站前广场项目、豪德森达商贸物流城、微公交平台建设等事关民生、投资较大、影响力较广的项目,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方面,2015年我局共在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各类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共计62个。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以来启动房屋征收项目1个,为永安国有林场场部及周边地块旧城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和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和永安市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5条,2009年以来共公开122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城乡建设管理34条,征拆迁工作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永安市建设信息网、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止截至2015年底,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

  市民要求向其发送永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高清规划文本图纸,经过电话沟通,市民同意前往我局查看文本图纸。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方面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5年未收到涉及“不予公开”方面的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实行免费公开政务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但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在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

1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5

1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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