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9:08 | 来源: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安市南山路路199号,邮编:366000,电话:0598-3933741,邮箱:yajsj383374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我们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策、数据和活动对公众的透明度。我们特别强调了住房保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确保项目能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监督。为了更好地服务公众,我们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建设,优化了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达。更好地加深市民对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理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制作信息6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41条,占比59%;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8条,占比41%;不予以公开信息数0条,占比0%。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比5%;其他信息39条,占比95%。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达3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申请情况:2023年度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条,办结3条。历年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分管领导以及一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经办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信息收集制作、基础审核以及发布,分管领导负责重要的信息的最终审核把关,同时分管领导以及经办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局突出住房保障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依托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分配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解读和公开。同时,积极发布我市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持续细化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2023年我局注重抓实理论学习。结合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同时依托永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图书馆、档案馆网上公开申请等信息公开平台明确设置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扩大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023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9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6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本局着重加强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监督。我们建立了由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我们还强化了对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准确理解和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除此之外,我们积极响应公众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并将社会评议制度纳入政务公开专区制度建设体系并上墙,2023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5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方面在一些重大项目和政策发布中,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深度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另一方面在部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同时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 

  改进情况:为了解决相关问题,一方面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连贯性。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利用,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范围,提升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可及性。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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