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1-00001 | 文号 | 永城管〔202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04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工作督查实施方案(试行)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6-1301-2021-00001 | |||||||||||
文号 | 永城管〔202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1-04 | |||||||||||
标题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日常工作督查实施方案(试行)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动决策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020年度分级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委办〔2020〕29号)和《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系统二级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永城管〔2020〕68号)精神,结合城管局实际,制定局本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工作督查是加强本局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有效方式,也是对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是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决议批示等情况的督办与核查,是增强贯彻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形式,是发现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局党组交办事项和各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全面了解相关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实际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效能。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适时督办,按时办结,做到一事一查,一事一办,一事一报,确保检查事项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检查形式
(一)重点检查。对上级部门以及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以及领导批办等重要事项,由局党组确定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检查组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时限落实。
(二)实地检查。下属单位(机关科室)职权工作的检查事项,由检查小组直接到有关下属单位(机关科室)进行实地检查落实。
(三)跟踪检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检查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掌握进展情况。
(四)检查次数。每月进行一到两次的突击性检查,检查时间为一天至两天。
五、检查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管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和城管局中心工作,主要是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及重要文件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进展情况。
(四)上级领导以及局领导批示办理或督办落实的事项。
(五)各单位职能工作落实情况。
1.市政园林所。城区行道树管理,城市慢道的绿地、绿化树木、地被、景观设施、交通岛绿地、街头小绿地等其它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维护工作;市政、园林、路灯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城市路灯,公园、绿道的庭院灯亮灯率;公共设施安全检查;市政园林各类新建维护工程档案资料;苗圃、材料仓库管理情况。
2.城管大队。主次干道“十乱一占”整治行为;临时占道审批、执法文书规范情况、卷宗归档情况;定岗人员在岗情况;执法人员着装规范、仪容举止;流动摊贩疏导区域管理情况。
3.环境卫生所。主次干道、人行横道、垃圾桶及果皮箱,清扫、保洁与管理工作;道路保洁外包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垃圾中转站管理情况;餐饮业餐厨垃圾收集管理情况;固废流转中心管理情况;公厕管理工作。
4.消毒站。公共场所消杀、“除四害”设施安装维护;业务单位消杀情况;消杀工作期间安全规范;社区公共场所、业务单位消杀工作回访情况。
(六)局机关各科室职能工作落实情况。
(七)“e三明”等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八)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情况。
(九)其他经局领导批示或要求检查的事项。
六、检查程序
(一)规范检查。检查小组依据上级以及城管局内部制定的管理规范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记录,并由被检单位现场人员签字确认,无现场人员以影像材料为依据。
(二)检查复核。由城管局督查科在日常检查活动结束后次日,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汇总表。检查情况汇总表形成后,局督查科对被检单位一一走访核实,如被检单位在内部检查中已发现相同问题,则该问题不作为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通报。
(三)检查结果。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各单位复核无误后,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每月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城管局党组。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城管局督查科负责解释。
附表:城管局日常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附表:
城管局日常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带队领导 |
配合科室 |
2020年11月 |
朱忠浩 |
督查科、市容管理科 |
2020年12月 |
谢 辉 |
督查科、公用事业科 |
2021年01月 |
唐成川 |
党建办、装备财务科、法制科、督查科、公用事业科 |
2021年02月 |
郭运绪 |
督查科、市容管理科 |
2021年03月 |
朱效鑫 |
督查科、市容管理科 |
2021年04月 |
赖道本 |
党建办、督查科、市容管理科 |
以六个月为一检查周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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