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6-1301-2022-00057 文号永城管〔2022〕1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3
标题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6-1301-2022-00057
文号 永城管〔2022〕119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2-13
标题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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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职责6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永安市城市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市城市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27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职责6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城市管理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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