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1800-2022-00011 文号永财农指[2022]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19
标题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1800-2022-00011
文号 永财农指[2022]4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3-19
标题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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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贡川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3号)文件精神,通过前期组织申报,核实汇总,现下达你镇(村)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25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799 –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列支。请你镇(村)按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关要求和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抓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年度试点任务,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及时填报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送市财政局备案,确保资金规范有效安全使用。 

    

  附件:1.2022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农村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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