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29
- 备注/文号: 永财农指[2022]11号
-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20
各有关乡镇: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8号)及《永安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批)的通知》(永政农(2022)68号)文件精神,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上报补贴面积,现下达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共计149万元(详见附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第一批)资金存在结余的乡镇在此次资金中统一调整下达。请各有关乡镇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将补助资金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补贴发放中存在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永安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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