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53 文号永财行指[202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1-28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民族与事务宗教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2-00053
文号 永财行指[202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11-28
标题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民族与事务宗教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民族与事务宗教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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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民族乡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25号)和《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支出方向建议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安排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各有关民族乡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25号)和《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支出方向建议的函》,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2023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安排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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