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3-00017 文号永财建指[2023]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标题 关于分解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任务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11-0500-2023-00017
文号 永财建指[2023]6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1-20
标题 关于分解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任务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关于分解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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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公路养护站:

为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文〔200694号)文件精神,落实农村公路分级管理职责,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养护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县道全额由市财政承担,乡道由市、乡镇街道各承担50%,村道由市、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各承担1/3。现将2023年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768.21万元中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级承担养护任务的253.24万元分解给你们,应承担资金年末通过上下级财力结算扣回。

 

附件:1、《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承担情况总表》

2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级承担情况明细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 20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公路养护站:

为提升我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文〔200694号)文件精神,落实农村公路分级管理职责,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标准安排。养护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县道全额由市财政承担,乡道由市、乡镇街道各承担50%,村道由市、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各承担1/3。现将2023年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768.21万元中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级承担养护任务的253.24万元分解给你们,应承担资金年末通过上下级财力结算扣回。

 

附件:1、《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承担情况总表》

22023年永安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级承担情况明细表

 

 

 

永安市财政局               永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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