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20-0100-2020-00003 文号永林〔2020〕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3-03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公布永安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20-0100-2020-00003
文号 永林〔2020〕2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3-03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公布永安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公布永安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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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201940号),参照《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委编办〔2019376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公布三明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林综〔201976号),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市林业局权责事项共188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20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林业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林业局 

                                202033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中共永安市委办公室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201940号),参照《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公布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委编办〔2019376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公布三明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明林综〔201976号),业经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和市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市林业局权责事项共188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20项。 

  请各单位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工作职责,仍按三定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整,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附件:永安市林业局权责清单 

    

    

    

  永安市林业局 

                                2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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