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索 引 号 | SM03103-0100-2020-00018 | 文号 | 永工信〔2020〕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 |||||||||
标题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商务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3-0100-2020-00018 | |||||||||||
文号 | 永工信〔2020〕5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6-16 | |||||||||||
标题 |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商务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审查行为,确保依法、公正、高效、稳妥地处理好重大复杂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商务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其成员如下:
主 任:张 闽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潘自武 副局长(商务局局长)
蒋 伟 副局长
成 员:罗东红 贸管科科长
邓思雅 市场科科长
陈传生 商务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冯学榕 商务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