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4-0100-2020-00027 文号永教办〔2020〕2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8-13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4-0100-2020-00027
文号 永教办〔2020〕2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8-13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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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永安市教育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陈心芳(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龙凤(局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

  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

  专班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罗旌首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是科学编制政务公开标准。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按照标准编制要求与格式规范,编制既符合政务公开实际又满足标准的目录,确保10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的编制工作。

  二是严格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全部事项,为人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提供切实便利,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录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将教育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二)责任分工:

  1.政策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公开。(牵头科室:综合办公室)

  2.教育概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教育统计数据和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公开。(牵头科室:督导室)

  3.民办学校信息,包括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职成科)

  4.财务信息,包括管理办法、预决算、收费标准等公开。(责任科室:财务科、核算中心)

  5.招生管理,包括学校介绍、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公开。(责任科室:学前科、初教科、中教科)

  6.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政策、优待政策公开。(责任科室:学前科、初教科、中教科、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7.教师管理,包括教师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评优评先、教师职称评审。(责任科室:人事科)

  8.重要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控辍保学等。(牵头科室:督导科)

  9.教育督导公开,包括一般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公开。(牵头科室:督导科)

  10.校园安全,包括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校车使用等公开。(牵头科室:安全科)

  永安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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