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20-0100-2021-00013 文号永林〔2021〕5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05-25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范丽君等两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20-0100-2021-00013
文号 永林〔2021〕5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05-25
标题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范丽君等两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林业局关于范丽君等两位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6-0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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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悦等118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1〕46 号)文件精神,范丽君、李晨烨等两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公示无异议,现聘任范丽君同志会计师,专技十级岗位,聘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聘任李晨烨同志九级职员,时间从2020年10月起。

  特此通知。

 

 

  永安市林业局

  2021年5月25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苏悦等118位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永人社〔2021〕46 号)文件精神,范丽君、李晨烨等两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公示无异议,现聘任范丽君同志会计师,专技十级岗位,聘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聘任李晨烨同志九级职员,时间从2020年10月起。

  特此通知。

 

 

  永安市林业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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