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4-0100-2023-00034 文号永教复〔2023〕2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永安市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变更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4-0100-2023-00034
文号 永教复〔2023〕28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3-12-13
标题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永安市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变更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永安市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2-1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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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永安市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余友福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你校法人代表余友福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你校校长池新本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

  希望你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此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永安市博文文化教育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举办者余友福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你校法人代表余友福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你校校长池新本同志变更为刘飞灵同志。

  希望你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此复。

  永安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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