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04-0100-2023-00024 文号燕北办〔2023〕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3-12-2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燕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04-0100-2023-00024
文号 燕北办〔2023〕47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燕北街道办事处
生成日期 2023-12-26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燕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燕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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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燕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王承旗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任:江忠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安传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燕北派出所所长

         李新旺  燕北派出所副教导员

         伍君勤  永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冯洪鹏  燕北街道党政办主任

         李俊明  燕北街道村建站负责人

         吴华旺  燕北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林  春  燕北城区林业站站长

         黄道度  燕北街道消防所干事

         卢海燕  燕北街道安办干事

         刘碧嘉  派驻燕北街道消防文员

         杨  勇 燕北派出所民警

         许  静  黄山社区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林  筝  红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莉颖  后溪洋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唐燕英  江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  伟  益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詹丽艳  飞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桂春  兴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饶德安  坂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启淦  西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世丽  西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街道消防所,所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江忠羿同志兼任,副所长由永安消防大队伍君勤参谋、燕北派出所李新旺副教导员同志兼任,成员由消防专职黄道度、派驻文员刘碧嘉、综治、派出所民警、安全监管、各村(居)主任等组成,具体由黄道度负责日常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街道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街道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街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六)对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消防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开展消防工作,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二)拟定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居)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街道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街道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全街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街道消防所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居)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6日

各村(居):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一、燕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王承旗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任:江忠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安传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燕北派出所所长

         李新旺  燕北派出所副教导员

         伍君勤  永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冯洪鹏  燕北街道党政办主任

         李俊明  燕北街道村建站负责人

         吴华旺  燕北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林  春  燕北城区林业站站长

         黄道度  燕北街道消防所干事

         卢海燕  燕北街道安办干事

         刘碧嘉  派驻燕北街道消防文员

         杨  勇 燕北派出所民警

         许  静  黄山社区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林  筝  红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莉颖  后溪洋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唐燕英  江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  伟  益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詹丽艳  飞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桂春  兴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饶德安  坂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启淦  西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世丽  西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街道消防所,所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江忠羿同志兼任,副所长由永安消防大队伍君勤参谋、燕北派出所李新旺副教导员同志兼任,成员由消防专职黄道度、派驻文员刘碧嘉、综治、派出所民警、安全监管、各村(居)主任等组成,具体由黄道度负责日常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所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街道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组织制定街道消防工作年度计划;

  (三)指导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街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问题;

  (六)对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七)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三、消防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街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居)开展消防工作,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二)拟定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消防安全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居)及社会单位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消防安全形势,为街道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并根据程序实施联合执法。

  (五)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制订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管理村(居、社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居、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九)完成街道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部署全街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街道消防所报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有关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或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各村(居)各单位要相应建立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永安市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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