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911-2400-2019-00009 文号陶政〔2019〕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2-15
标题 小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911-2400-2019-00009
文号 陶政〔2019〕20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2-15
标题 小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小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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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乡镇落实、多方参与。坚持在市委领导下,镇级党委和政府抓落实,强化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本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各村要配备环境卫生管理员,建立镇级农村环境卫生财政补助和长效管理考评机制。2、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各村要确定环卫基础规划和采购建设计划,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成转运机制或改造露天垃圾池为垃圾集中收集点。3、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交通便利的村庄,应纳入全镇垃圾转运系统处理;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4、定期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新建及改造三格化粪池,将尾水进行处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村根据本辖区的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村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抓住各个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同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为我镇党委的重要工作之一,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张金铭同志为组长的小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对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核查。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共青团、妇联、老人协会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村需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乡镇落实、多方参与。坚持在市委领导下,镇级党委和政府抓落实,强化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本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各村要配备环境卫生管理员,建立镇级农村环境卫生财政补助和长效管理考评机制。2、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各村要确定环卫基础规划和采购建设计划,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成转运机制或改造露天垃圾池为垃圾集中收集点。3、合理选择垃圾处理模式。交通便利的村庄,应纳入全镇垃圾转运系统处理;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4、定期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新建及改造三格化粪池,将尾水进行处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标准。各村根据本辖区的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

  (三)集中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结合各村实际,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抓住各个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坚持抓紧抓实、善作善成,阶段部署、滚动实施。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同时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为我镇党委的重要工作之一,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张金铭同志为组长的小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强化执行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各村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对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核查。

  (四)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共青团、妇联、老人协会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村需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永安市小陶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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