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23 | 文号 | 永政农〔2021〕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2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23 | |||||||||||
文号 | 永政农〔2021〕9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7-12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现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8号)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按照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粮食生产计划性任务指标,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实际种粮农民面积摸底、信息登记,确保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位。
要求摸底、发放信息要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农户确认签字,经村(居委会)主任、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复核汇总后,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政府(街道)公章后报送到市农技站。同时报送公示图片电子档到永安市农技站信箱(smyanjz@163.com)。
联系人: 丛艳静 3833281
附件:1.《福建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2.2021年 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种粮面积汇总表
3.2021年 村实际种粮农民种粮面积摸底登记表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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