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33 | 文号 | 永政农〔2021〕1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7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33 | |||||||||||
文号 | 永政农〔2021〕124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8-17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1—2023年永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永安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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