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36 | 文号 | 永政农〔2021〕1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18-2400-2021-00036 | |||||||||||
文号 | 永政农〔2021〕13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1-10-15 | |||||||||||
标题 |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2021〕49号)文件精神,为把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现将《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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